國立中興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 第二十二任系主任誠徵啟事
- 候選人之資格及基本學術標準:
- 本系專任教授。
- 非本系之專任教師,但經本系講師(含)以上專任教師二分之一(含)以上連署推薦,被推薦者須為本校合格教授。
前述候選人基本學術標準為最近5年曾主持3年以上國科會研究計畫或於國際期刊(當年名列JCR)發表論文3篇(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)以上,或最近5年曾獲校級教學特優或服務特優獎勵者,前述之著作均須符合本校「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」之規定(上述國際期刊須於2021/2/15~2026/2/15期間刊登)。系主任候選人須未曾因違反學術倫理而受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分者。
- 任期:中華民國115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。
- 依據「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系主任選薦及解聘辦法」 (113年7月4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)辦理。
- 本系選薦委員會即日起接受候選人資料表或連署表,意者請將填好之表格於入學新生115年4月17日(五)中午12時前送達土木系辦公室陳怡瑾小姐處(電話:04-22840-437轉268)。相關辦法及表格下載請點選附件連結。
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學系
系主任選薦委員會 啟
115.03.09
相關附件請至土木系網站下載:
https://www.ce.nchu.edu.tw/index.asp?url=12&cno=6&ckey=&ano=5141&pageno=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