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
 
受獎期間及待遇:
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(112年9月至113年2月),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。各校待遇不同,請查閱附件。
可申請的學校: 
	- 韓國加圖立大學
 
	- 檀國大學
 
	- 昌原大學
 
	- 全北大學
 
	- 韓國外國語大學
 
	- 長安大學
 
	- 首爾大學
 
	- 全南大學
 
	- 信韓大學
 
申請資格:
	- 具中華民國國籍
 
	-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
 
	- 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。(校內推薦需評估申請者赴韓研習決心,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、家庭態度、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毐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)。
 
	-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,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;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。
 
	- 須經本校推薦
 
申請文件:
	- 報名表
 
	-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
 
	-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(黏貼於報名表上)
 
	-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。
 
	- 師長推薦信1封(韓文或英文)
 
	-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。
 
	-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、讀書計畫各1篇。
 
	-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(請在成績單上標明)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。
 
校內申請期限: 112年5月12日下午4點,申請文件1式紙本送至本處,另需繳效一份PDF電子檔至yccheng@nchu.edu.tw(信件主旨請寫上「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」)。逾期不候。
 
本校可提名名額: 1名